
杭锅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|
发布时间: 2012-1-6 |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于 2011年 12 月 30日公布了《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》(浙科发高〔2011〕263 号),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号)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362号)和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国科火字〔2011〕123号)有关规定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、杭州新世纪[11.00 -5.25% 股吧 研报]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资格有效期3年,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,公司所得税享受10%的优惠,即所得税按15%的比例征收。 公司将尽快办理减税相关手续。 特此公告。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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