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银川市将逐年拆除现存燃煤锅炉 |
发布时间: 2012-7-11 |
获悉,市政府日前决定对《银川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》中禁煤区的范围进行调整,将进一步改善该市大气环境质量,目前该《银川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》已经开始实施。 根据最新的调整安排,今后的“高污染燃料禁煤区”将统一改称为“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”,并将范围调整扩大为东至东环城高速公路,南至南环城高速公路,北至沈阳路及其延伸线,西至西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全部区域,此外还包括阅海湾商务区和四环高速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区域。 在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内,将不再批建新的燃煤锅炉,并将逐年拆除现存燃煤锅炉。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改用清洁能源,并严格执行《银川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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