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锅炉机组停电现象:
(1)设备停止运行
(2)锅炉灭火,蒸气压力、水位下降;
处理:
(1)严密监视水位,停止一切排污。
(2)报告调度,取得联系,了解电源恢复时间。
(3)电源恢复后,应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向外供汽。
2. 锅炉的满水现象:
轻微满水:
(1)水位计中的水位超出规定的标志线。
(2)仪表及警报器发出满水的讯号,锅炉高液位报警。
(3)水位已超出水位计玻璃板可见处,但低于汽连管的位置。
严重满水:
(1)水位已超出汽连管的位置,锅炉超高液位报警。
(2)蒸汽温度明显下降。
(3)蒸汽大量带水。
(4)蒸汽管线及分汽缸发生水击。
处理方法:
轻微满水处理:
(1)将给水阀关小,减少上水量。
(2)开启排污阀,将水位降至正常水位。
严重满水处理:
(1)暂停向锅炉上水。
(2)如发生严重水击,除加强排污外,应立即向用汽单位发出事故报告,必要时立即停止锅炉的运行。
(3)开启主蒸汽的疏水阀进行疏水。
(4)查明原因,处理后,重新点炉恢复正常。
3. 锅炉的缺水现象:
(1)玻璃板液位消失。
(2)虽有水位,但水位不波动,形成假水位。
(3)高低水位报警器发出低水位报警讯号,新锅炉超低液位报警,自保停炉。
(4)饱和蒸汽温度上升。
(5)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。
处理方法:
(1)利用“叫水阀”判明锅炉缺水程度。属于轻微缺水,可适当加强上水量;属于严重缺水,必须赶紧压火,直到停炉。绝不许盲目向锅炉上水。
(2)当锅炉汽压和给水系统正常,而水位降至正常以下时,应冲洗水位计,检查指示是否正常。给水调节由自动改为手动,加强上水量。
(3)经加强上水,水位继续下降,直到从水位计内消失,应立即停止锅炉机组的运行,并及时查明原因,报告调度。
(4)上水泵上量不足,给水压力比较低时,可加开一台给水泵。
(5)预防为主,加强责任心,严格操作规程。平时注意检查上水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,保证锅炉安全平稳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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